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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项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门诊报销 河北邢台: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

来源:中国中医药报 | 2022-06-21

为减轻患者负担,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,河北省邢台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。

作为全省唯一按病种分值付费(DIP)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级示范点,邢台市于今年5月正式出台诸多具体举措,提高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报销标准和报销额度,并明确中医病种按照西医病种赋予同病种同等分值。同时,根据症状将中医病种转换成西医病种,并赋予同等分值,同价结算,提高中医支付价格,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。这在全省尚属首次。

其中,纳入门诊报销的中医项目主要有普通针刺、贴敷疗法、中药熏洗治疗、推拿治疗、拔罐疗法、灸法6项群众使用广泛、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以上6项中医诊疗项目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,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%,退休人员为80%,城乡居民为80%。

同时,对临床必需、安全有效、使用方便、价格合理且临床使用满3年以上的中医类医院制剂进行评估论证,将符合条件的推荐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。对于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,确诊患者使用的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、中医诊疗项目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等,可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

另外,邢台市实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按床日付费,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康复科住院期间使用前述6项中医特色诊疗项目,实行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限额付费,限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25元/日、市二级医院105元/日、县二级医院95元/日、一级医院(限国医堂)50元/日。(赵永生)

(责任编辑:董俊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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